为做好2016年1月份学位授予工作,根据《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燕大校字[2008]29号)、《燕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评阅暂行实施办法》(燕大研字〔2008〕24号)及《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实施办法(试行)》(燕大研字〔2015〕6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由学位办采用匿名盲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分两阶段,即校内预审和送学位中心平台盲审,预审申请随时受理,平台送审集中进行。2份论文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结束后正式盲审论文送交学位中心由3位评审专家进行盲审。提交给学位中心进行盲审的学位论文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即在此之前完成论文预审及预答,逾期将延至下个学期的规定时间受理。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时需提供:预答辩材料1份(审查第一页是否有导师及学院签字、以此为依据进行预审)、专家评阅书2份、查重报告1份、发表论文检索报告1份,盲审论文2份(简装即可,需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个人简介、致谢等项,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项标出作者名次)、评阅费600元。
博士学位论文送学位中心平台盲审需提供:预答辩材料1份、查重报告1份、发表论文检索报告1份(预审时已满足要求的,本次不用提交)、学位评定材料2份、盲审论文(电子版PDF格式,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个人简介、致谢等项,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项标出作者名次,以“10216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命名)、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自评表(以“10216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命名,见模板)、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数据表(以“学号_姓名”命名,见模板),评阅费900元。
论文评审合格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具体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2015年10月20日前各学院将申请答辩名单报学位办公室;
2. 学位论文抽查名单由学位办公室随机抽取,抽查名单于2015年10月21日公布;
3. 凡学位论文被抽查者,须在2015年10月27日提交学位论文2份(含电子版)及评审费300元;
4. 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院统一组织、集中安排,并公开举行答辩会。各学院将答辩安排情况于答辩前两天在网上公告。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包括同等学力及专业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仍实行匿名盲审、集中答辩。各学院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申请答辩名单报学位办公室, 10月27日一次性集中提交匿名学位论文1份(含电子版)及评审费150元。
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院统一组织、集中安排,并公开举行答辩会。各学院将答辩安排情况于答辩前两天在网上公告。
为加强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营造求实、诚信的学术风气,我校继续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开展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根据《燕山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的要求,各学院在学位论文送审前进行检测并将结果报学位办,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且≤30%的须提供检测报告单。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前再次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1. 2015年12月2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学位申请及评定材料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报告》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拟授予学位名单》报送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