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燕山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任课教师及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为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创造更好的教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研究内容应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有推广价值,能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建设成果优秀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择优申报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
1.申请人及成员须为我校在职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任课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且申请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课程建设项目,作为成员参与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3.研究生教改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报告、学术论文(需中文核心及以上)等可考核的成果。
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周期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本次资助3项;一般项目周期为1年,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本次资助5项。
2.申请人填写《燕山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
3.学院对本单位申请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于10月15日前将立项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统一送至研究生院(世纪楼705室),电子版发送至yjsxypyb@ysu.edu.cn。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校内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批准立项实施。
1.发布正式立项通知后,研究生院与各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学院签订研究生教改项目责任书,拨付70%经费;项目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研究报告和成果材料,由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达到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是否有标志性成果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经费。
2.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任务的项目可延期1年申请再验收,延期内不予经费资助,延期后仍不合格者将取消该项目。
3.因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工作发生变动不能继续进行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使用范围包括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和出版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