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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及建设项目团队年度绩效评估的通知
2015-10-16 14:59     (点击次数:)

各团队负责人及相关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及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燕大校字[2014]59号)、“关于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及建设项目实施的通知”(燕大研字[2014]12号),现对2014年团队绩效进行评估,请各团队填报“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及建设项目团队年度绩效考核表”(附件),填报说明如下:

1、本表涉及的全部成果获得时间为2014.1.1-2014.12.31有效。

2、论文:“作者”栏目需按序填写全部人员姓名;“论文类别”需明确填写核心期刊、1B或EI期刊、1A期刊、SCI等,SCI收录论文明确为top或非top期刊,会议特邀报告需提供特邀证明,每篇论文点数取最高值只计算一次;团队骨干(前5人,含团队负责人,下同)为第一作者、或其指导学生为第一作者本人为通讯作者的论文,点数按实际计算点数核定,非团队骨干发表的论文按团队总人数反比例加权核定。

3、著作:“作者”栏目需按序填写全部人员姓名;“著作类别”需明确填写教材、编著、专著等;不同团队的成员合作的著作,按参编人数比例(8:4、7.5:3:2、7:3:2:1、6.5:3:2:1:1、6:3:2:1:1:0.8、6:3:2:1:1:0.8:0.8,下同)计算点数,但同一团队同一篇著作点数取最高值只计算一次;团队骨干出版的著作,点数按实际计算点数核定,非团队骨干出版的著作,点数按团队总人数反比例加权核定。

4、发明专利:“专利人”栏目需按序填写全部人员姓名;“专利类别”需明确填写国内、国外等,其中国外发明专利仅限于美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所获发明专利;不同团队的成员合作的专利,按专利权人数比例(同上)计算点数,但同一团队同一专利点数取最高值只计算一次;团队骨干所获专利点数按实际计算点数核定,非团队骨干所获专利点数按团队总人数反比例加权核定。

5、获奖:“获奖人”栏目需按序填写全部人员姓名;“获奖类别”需明确填写国家级、省部级及获奖等级等;获奖以证书及证书标注时间为准;燕山大学参加完成的获奖项目,总点数减半;不同团队的成员合作所获奖励,按有效获奖人数比例(同上)计算点数,但同一团队同一获奖项目点数取最高值只计算一次;团队骨干获奖项目点数按实际计算点数核定,非团队骨干获奖项目点数按团队总人数反比例加权核定。

6、人才培养:需按要求明确填写人才类别,以所获时间为准,且只记一次点数。

7、科研项目:只填项目负责人所获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单项额度超过1000万的企业合作项目;项目类别要明确填写项目来源及类型;项目到款只统计2014年实际到款额。

8、标志性成果:在上述成果中遴选填写5项反映团队创新水平、特色及贡献的标志性成果。

9、经费使用:根据使用人按条件建设费、学术交流费和科研业务费等类别明确列出使用说明及经费;未按团队建设规划使用的项目经费支出要特别说明原因。

10、“考核表”最终需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请于各相关学院于3月31日前将“考核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ufuying@ysu.edu.cn

联系人:于福莹

电话:8057075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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