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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燕山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的通知
2019-09-09 14:40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弘扬燕大精神,赓续百年学脉,落实《燕山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相关要求,促进我校研究生学术交流,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砥砺科学思想、激励学术创新,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举办“2019年燕山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组织形式

燕山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由研究生院主办,相关学院承办,统一命名为“2019年燕山大学××(学科、领域或主题)研究生学术论坛”。学术论坛按一级学科或更宽口径分专题举办,举办时间一般为1-2天,可按研究专题设立分论坛。学术论坛原则上包括主题报告、专家点评和研究生学术交流等环节,应当聘请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校内外专家、学者担任点评嘉宾或做专题报告。

二、论坛举办时间

1.2019年9月 确定论坛承办学院和论坛主题

2.2019年9月—10月中旬研究生撰写论文、向论坛提交论文

3.2019年10月下旬 各论坛确定入选论文

4.2019年11月 研究生学术论坛开幕式

5.2019年11月—12月中旬各研究生学术论坛举办

6.2020年1月 学校对获奖论文进行表彰

三、论坛举办要求

我校研究生学术论坛采用申请备案制,具体要求如下:

1.论坛设定主题明确,体现本学科前沿理论与研究热点,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鼓励多个学院联合承办学术论坛,促进学科交叉、学科融合;

3.承办学院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术论坛组委员会,负责学术论坛的组织与实施;

4.承办学院应当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邀请的专家、专家报告内容、研究生论文、交流讨论议题等在意识形态上审核把关,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签报审批;

5.承办学院应当利用各类宣传平台提前发布论坛信息,做好活动宣传、论文征集工作,并及时报道学术论坛活动的举办情况;

6.研究生院对承办学术论坛的学院进行一定的经费资助,承办学院应当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执行,确保经费的规范、有效使用。

四、论坛考核评奖

学院将研究生参加学术论坛的情况记入学术报告学分。研究生院将对各论坛进行考核,总结经验,树立先进,设立奖项以鼓励承办论坛的学院和参与论坛的个人。

1.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对在研究生学术论坛中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成果突出、特色鲜明的论坛承办学院给予奖励;

2.设立“最佳宣讲人奖”、“最佳提问人奖”若干名,由各承办学院在参与论坛的研究生中评选,学校审核批准,给予奖励;

3.各承办学院评选学术论坛优秀论文若干篇,学校审核批准,颁发“优秀论文证书”,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并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下列工作:

1.各学院于9月16日前提交《燕山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承办备案申请表》(附件1);

2.获准承办研究生学术论坛的学院于10月25日前提交入选的学术论文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提交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格式参照《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3.各承办学院于12月20日前提交学术论坛举办情况报告(附件3)及各类获奖名单(附件4)。

以上各项材料交至研究生院(世纪楼704室),均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发至maxc@ysu.edu.cn)。

联系人:马新成    联系电话:8064212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9日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承办备案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9年研究生学术论坛学院论文提交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9年研究生学术论坛举办情况报告.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19年研究生学术论坛学院获奖名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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