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研究生:
我校定于2017年12月3日(星期日)10:05-11:40在东校区第四教学楼、西校区里仁教学楼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请2017级及本学期缓考、重修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考试。与该门考试时间冲突的相关课程,停课顺延。
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必须按指定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ID卡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3.如有疑问,请致电8064212周老师。
附:2017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场安排.xls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