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配合我校校院两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去年经费划拨工作的实际经验,根据校院两级管理和《燕山大学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4]8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计划将2017年研究生业务经费划拨至各学院,我院已将《2017年研究生业务经费划拨明细表》发至各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邮箱,请各学院查收并核对划拨数据。同时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内容以及我校其他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出台学院研究生业务经费分配方案和使用办法。
本年度划拨研究生培养费共计1062.4万元。具体金额如下:
经费名称
| 所属学院
| 经费总数(万元)
| 备注
|
研究生培养费
| 机械工程学院
| 231.7
| 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4]84号)文件规定,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将划拨研究生业务经费,博士研究生每生12000元,分三年划拨,每年4000 元;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4500元,分二年划拨,第一年1500元,第二年3000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3500元,分二年划拨,第一年1500元,第二年2000元。
本次业务经费发放核算范围为2017级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培养经费、2016级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培养经费、2015级博士研究生第三年培养经费,其中包括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复学的往届研究生,不包括已办理休学和退学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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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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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
|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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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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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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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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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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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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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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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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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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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
| 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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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与能源学院
|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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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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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学院
|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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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学院于10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研究生业务经费划拨明细表》(附件2)、《研究生业务经费导师账户划拨汇总》(附件3)及各学院自行制定出台的《研究生业务经费分配方案和使用办法》等材料(纸质、院长签字盖章)上报至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pc@ysu.edu.cn。如学院继续执行上一年度已经提交的经费分配方案和使用办法,则不需要再次提交该办法。
研究生业务经费的使用,需要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和计划财务处其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要求上报相应材料,以免影响经费的划拨和报销。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1:《燕山大学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pdf
附件2:XX学院2017年研究生业务经费划拨明细表.xls
附件3:XX学院2017年研究生业务经费导师账户划拨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