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河北省学位办关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经费使用的相关指示精神,我校已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6年9月两次划拨该项经费到各相关学院,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具体划拨金额见下表:
2014年12月
| 2016年9月
|
学院
| 划拨金额(万元)
| 学院
| 划拨金额(万元)
|
机械学院
| 45
| 机械学院
| 60
|
电气学院
| 45
| 电气学院
| 60
|
文法学院
| 45
| 文法学院
| 40
|
信息学院
| 15
| 信息学院
| 40
|
建工学院
| 15
| 建工学院
| 30
|
经管学院
| 15
| 经管学院
| 40
|
车辆学院
| 15
| 车辆学院
| 30
|
环化学院
| 15
| 环化学院
| 20
|
艺术学院
| 15
| 艺术学院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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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学院
| 20
|
外语学院
| 20
|
理学院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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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10
|
现计划于2017年4月28日14:30在东校区世纪楼712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汇报会,具体要求如下:
1、汇报人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担任,如主管院长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与研究生院沟通变更事宜;
2、汇报内容包括上述经费使用情况(以财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进展及规划完成情况、校级及以上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等内容,以及201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经费需求和使用规划;
3、汇报时长不超过十分钟,使用PPT演示文档展示汇报内容;
4、汇报材料纸质版(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需在4月27日下班前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PPT演示文档发至spc@ysu.edu.cn;
5、本次汇报情况将作为本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经费划拨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现场听取各学院汇报,并结合当初制定的项目规划进行审核和认定,同时论证2017年度项目规划。望各学院予以重视,认真准备,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 系 人:沈鹏超
联系电话:8075396
附件:xx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经费使用规划(参考模板).docx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