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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教学及其它工作量的通知
2016-12-21 11:5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教学与学科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燕大校字〔2004〕302号),现核对2016年春季、秋季学期教学及其它工作量。请各学院参照《工作量计算办法》的第五、六、七项之规定认真进行审核,并注意以下事项。

1.核对教学工作量时,经我院批准的自学辅导课程,工作量班级系数为0.6;其它课程按照实际选课人数确定班级系数;双语课课程系数为1.5,全英文授课(外语学院课程除外)课程系数为3.0。本学年各学院开设的学科前沿讲座记10学时(包括博硕合班开设);2016年教学任务中显示的所有学时均为实验学时的课程(含实践应用课),本次计算均按照实验课进行的估算(授课方式标注为“实验课”),按照2个工作量/实验学时计算(参照教务处实验教学工作量二级管理指导性意见),其他课程均按照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如果与实际授课情况有出入或需要计算实验(实践)工作量、增加其他教学工作量,请各学院单独提交新增工作量计算说明(附件6)及相关材料。

2.核对指导研究生及实验员指导研究生课题实验工作量时,应严格按照各年级研究生的实际学籍状况统计人数,不包括休学、退学、保留学籍、已直博和已毕业的学生;指导研究生人数按导师计算,指导研究生课题实验工作量按照各专业研究生人数计算。

3.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交材料时间节点如下:

2016年12月26日前完成初稿核对,如有更改提交新增工作量计算说明(附件6)及相关材料。

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终稿核对,将核对说明(附件1)的纸质及电子版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沈鹏超联系电话:8075396,电子邮箱:spc@ysu.edu.cn

附件:1.××学院2016年研究生工作量核对说明

2.燕山大学2016春季学期研究生工作量汇总表

3.燕山大学2016秋季学期研究生工作量汇总表

4. 2016年学科建设工作量明细表

5.研究生教学与学科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

6.新增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

7.燕山大学实验教学计划表

8.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安排

9.教务处实验教学工作量二级管理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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