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包括:2016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2015学年-2016学年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以及办理延期的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1、到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
(2)《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3份;
(3)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学院审核无误退还本人),省级项目复印件需2份,校级项目复印件需1份。
三、结题验收流程
1、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创新资助项目进行验收,由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专家组确定项目是否准予结题,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12月9日前组织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12月13日前将《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相关结题材料复印件、《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3)报研究生院。纸版材料提交至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6),电子版至zlb@ysu.edu.cn。
四、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3、本次验收不通过的创新资助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不得申报2017年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和2017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4、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申报书经费规划抓紧办理报账手续。
联系人:陈飞 杨霄玉 联系电话:8074700
附件1: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统计表
附件4: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