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首页 部门简介 学科建设 学位管理 研究生培养 在职研究生 文件汇编 教育研究 办事指南 教育改革 课程思政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对2015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05-03 17:04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5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条件

1、到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

(2)《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2份;

(3)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经学院审核无误退还本人)。

二、结题验收流程

1、研究生创新项目负责人提交《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创新项目进行验收,由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专家组确定项目是否准予结题,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5月10日前组织完成结题验收工作,5月11日将《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两份、相关结题材料复印件两份、以及《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报研究生院。纸版材料提交至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6),电子版至yangxiaoyu@ysu.edu.cn。

四、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可延期六个月。项目需延期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二份),于4月2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6)。

3、本次验收不通过的创新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不得申报2016年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和2017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4、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申报书经费规划抓紧办理报账手续。

联系人:杨霄玉联系电话:8074700

附件1:附件1: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2:附件2: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附件3: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附件4: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5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