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5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条件
1、到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
(2)《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2份;
(3)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经学院审核无误退还本人)。
二、结题验收流程
1、研究生创新项目负责人提交《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创新项目进行验收,由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专家组确定项目是否准予结题,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5月10日前组织完成结题验收工作,5月11日将《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两份、相关结题材料复印件两份、以及《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报研究生院。纸版材料提交至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6),电子版至yangxiaoyu@ysu.edu.cn。
四、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可延期六个月。项目需延期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二份),于4月2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6)。
3、本次验收不通过的创新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不得申报2016年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和2017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4、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申报书经费规划抓紧办理报账手续。
联系人:杨霄玉联系电话:8074700
附件1:附件1: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2:附件2: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附件3: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附件4:201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