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推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推动研究生教材建设,学校制定了《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4〕85号)和《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燕大研字〔2014〕13号)。现就2015年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示范性研究生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学科前沿课和双语教学课,此部分课程的立项范围为已开设3年以上的研究生学位课。
2.案例库: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
3.教材:开设3年以上的公共学位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立项教材可优先在燕山大学出版社出版。
4.全英语教学课程:已列入2015版培养方案中的全英语教学课程。
1.申请人及成员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原则上承担相应研究生课程2年以上,且申请人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每位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项课程建设项目,作为成员参与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3.为保证课程可以持续开设和建设,所有申请立项的项目,均要求组成不少于3人的团队(包括申报人),成员研究方向相近,职称、年龄分布合理。
4.申报教材建设项目者,需已初步完成教材书稿的编写,或有较为成熟的讲义。
示范性研究生课程、全英语教学课程的建设周期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案例库建设周期为1年,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教材建设周期为1年,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各类项目共资助20项。
2.项目负责人按照所报项目类型填写《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2、3、4)。
3.学院对本单位申请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的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本院的研究生教学整体安排和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情况,择优推荐;于10月15日前将立项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世纪楼702室),电子版发送至:yjsxypyb@ysu.edu.cn。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校内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批准立项实施。
1.发布正式立项通知后,研究生院与各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学院签订建设项目责任书,拨付70%经费;项目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由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达到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是否有标志性成果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示范性研究生课程验收标准见附件6);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经费。
2.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任务的项目可延期一年申请再验收,延期内不予经费资助;逾期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3.因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工作发生变动不能继续履行课程建设职责,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使用范围包括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部分实验器材费、影像资料制作费和出版费等。
有关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详细内容请查阅《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规划,精心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改革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