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 43号),学校于2015年1月10日进行了复试,经各学院上报复试成绩,研究生院审核,现对预录取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请根据录取名单中的缴费信息及时缴纳学费。
公示期:2月18日—3月5日。公示期间,对预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电子邮箱:gs@ysu.edu.cn
2014年MBA预录取名单.xls
2014年MPA预录取名单 .xls
2014年工程硕士预录取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