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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5-10-16 15:55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3]101号)文件,现将201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

2016年拟招收博士生的导师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要求,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燕山大学2015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初审汇总表》。

3、学校审核和公示

学位办公室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各学院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审议。

二、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1、《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合同书、科研小票等,按《审查表》所列顺序夹装成册。

2、《燕山大学2015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初审汇总表》

三、其他事项

1、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本着从严的原则,要求严格符合规定条件者方可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

2、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关系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逐人逐项核对材料,务必做到填报数据准确无误,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初审关,并签署明确意见。

联系电话:8057075

电子信箱:xwb@ysu.edu.cn

学位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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