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拟招收博士生的导师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要求,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燕山大学2015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初审汇总表》。
学位办公室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各学院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审议。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1、《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合同书、科研小票等,按《审查表》所列顺序夹装成册。
2、《燕山大学2015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初审汇总表》
1、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本着从严的原则,要求严格符合规定条件者方可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
2、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关系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逐人逐项核对材料,务必做到填报数据准确无误,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初审关,并签署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