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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5-10-15 11:52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推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推动研究生教材建设,学校制定了《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4]85号)和《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燕大研字[2014]13号)。现就2014年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1.示范性研究生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学科前沿课和双语教学课,此部分课程的立项范围为已开设3年以上的研究生学位课。

2.案例库: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

3.教材:开设3年以上的公共学位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立项教材优先在燕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燕山大学出版社提供费用低、周期短的优惠政策。

二、申请立项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教师,原则上承担相应研究生课程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每位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项课程建设项目,作为成员参与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3.示范性研究生课程的建设周期为2年,案例库和教材的建设周期为1年。

4.为保证课程可以持续开设和建设,所有申请立项的项目,均要求组成不少于3人的团队(包括申报人),成员研究方向相近,职称、年龄分布合理。

5.申报教材建设项目者,需已初步完成教材书稿的编写,或有较为成熟的讲义。

三、立项总数与经费支持

示范性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本次拟共资助10项;案例库建设项目每个0.6-1万元,本次拟资助10项。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学院负责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具体组织工作。

2.项目负责人按照所报项目类型填写《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2、3)。

3.学院对本单位申请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的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本院的研究生教学整体安排和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情况,择优推荐;于9月12日前将立项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世纪楼702室),过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yjsxypyb@ysu.edu.cn,zyxwb@ysu.edu.cn。

4.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学校审核同意立项的建设项目,在校内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项目管理

1.发布正式立项通知后,研究生院与各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学院签订建设项目责任书,拨付70%经费;项目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由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达到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是否有标志性成果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示范性研究生课程验收标准见附件5);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经费。

2.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任务的项目可延期一年申请再验收,延期内不予经费资助;逾期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3.因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工作发生变动不能继续履行课程建设职责,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六、经费使用要求

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使用范围包括: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部分实验器材费、影像资料制作费和出版费等。

有关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详细内容请查阅《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规划,精心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改革与探索。

联系人:马新成,弓洪玮

联系电话:8064212 ,8075396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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