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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15-10-16 14:11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我校2013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的内容、要求和组织形式

专业实践的内容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及专业实习等。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实践教学,具体时间和组织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培养方案做具体安排。实践教学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段相结合”以及“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由学院统筹安排、组织和选派学生进入签订协议的校外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课题,安排学生到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3)利用现有校内教学科研资源,在学院的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校内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4)由研究生结合本人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进入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二、实践教学计划制定

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学生用)》(附件1),报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2),并于7月17日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为确保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拥有高质量的专业实践经历,学校已于5月底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旨在现有学科实践资源基础上,通过整合与扩建,丰富专业实践内涵。各学院应在现有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基础上,制定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模块教学计划,填写《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安排(学院用)》(附件3),研究生院将依据各学院教学计划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并定期开展跟踪检查。

三、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学院对学生校内校外实践内容要严格把关。确保校内实践环节保质保量,加强与校外实践企业联系,杜绝出现学生放任自流的现象。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学院要高度重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出专业实践期间的安全工作。外出专业实践前,应为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研究生在《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须知》(见附件4)上签字并上交学院备案。

四、专业实践考核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内容包括实践基地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表现考核和学校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水平考核。

研究生在实践结束一周之内应撰写《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总结报告(学生用)》(附件5),填写《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表》(附件6),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由校外导师(或实践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实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给出评价,由实践单位签署意见。《考核表》由各学院留存备案。

学院应成立专门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组人员组成及具体考核标准由各学院自定,并在考核前2周报研究生院备案,其中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包含研究生校内导师。考核组根据研究生专业实践汇报情况、实践单位意见及导师评价,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并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考核成绩由各学院录入教务系统。

五、专业实践总结及经费划拨

学院应在专业实践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考核工作,填写《 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总结(学院用)》(附件7),及时总结本年度专业实践执行情况、实践效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研究生院将根据专业实践的实际执行情况计算教学工作量、划拨实践经费,具体经费标准及划拨方式参照《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附件8)。专业实践管理工作量和指导工作量根据各学院承担实际教学任务每年年底统一核算,实践运行及管理经费在专业实践结束后统计划拨。

研究生院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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