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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燕山大学2012/2013学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暨推荐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2015-10-16 14:16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

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燕山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燕大校字[2011]10号)文件和河北省《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评选燕山大学2012/2013学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暨推荐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范围

1、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主要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在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特别优秀且未被评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经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可以参加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但不能参加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可以参加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但不能参加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

(三)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参照《燕山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燕大校字[2011]10号)文件,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获得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选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确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名单。

3、专家评选

学校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选通过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投票表决产生燕山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三、材料报送

各有关学院请于2014年9月26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一)纸质材料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2)

2、与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按推荐表所填顺序排列)

代表性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及检索报告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

上述1-3项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相应顺序夹装成册,一式4份。

4、原存档论文一式3

5、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见附件3、4)

(二)电子材料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

四、材料内容要求

(一)外国语言文学的学位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附件7)。

(二)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

(三)报送的学位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四)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联系电话: 8057075

燕山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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