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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研究生延期答辩的通知
2015-10-15 10:48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

《燕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统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在学年限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最长在学年限为7年,入学年自硕士入学年记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最长在学年限为4年。最长在学年限包含休学时间。

为监管和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业,以下研究生需提交延期答辩申请(附件1),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2010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8年9月统考入学的博士研究生,2007年9月硕士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

根据《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的规定》(燕大校字〔2008〕93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参加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并做出突出贡献,科研工作需要毕业时间确需延长的2007级统考博士研究生和2006年硕士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提出申请(附件2),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答辩。

请各相关学院于10月25日前统一将本学院研究生的延期答辩审批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马新成 联系电话:8064212

研究生院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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