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人员填写《燕山大学2014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对推荐参评人员按要求进行排序。填写《燕山大学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学院初审汇总表》。
评委成员应含有30-40%与评审学科相关的其他学院或职能部门的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参加。初评会议的评委、时间、地点在会议召开前告知研究生院。
新增博导初选名单确定后,对初选名单(按排序)进行网上公示,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公室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的申请人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公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异议后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
2015年拟招收博士生的导师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要求,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燕山大学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初审汇总表》。
学位办公室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各学院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4年4月21日(周一)下午17:30之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1)《燕山大学2014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包括职称证书、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论文收录证明、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合同书等,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夹装成册)
(2)《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科研成果、论文收录证明、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合同书等,按以上顺序夹装成册)
(3)《燕山大学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学院初审汇总表》1份
(4)《燕山大学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初审汇总表》1份
(1)《燕山大学2014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2)《燕山大学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3)《燕山大学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学院初审汇总表》
(4)《燕山大学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初审汇总表》
1、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本着从严的原则,要求严格符合规定条件者方可申报新增博士生导师。
2、博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关系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逐人逐项核对材料,务必做到填报数据准确无误,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初审关,并签署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