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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燕山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暨推荐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2015-10-15 11:28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燕大校字[2011]10号)文件及河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启动2014年燕山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1.主要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燕山大学博士学位者的非涉密学位论文。

2.在2007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燕山大学博士学位者的非涉密学位论文,如确属特别优秀且未被评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经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后方可参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但不能推荐参评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参照《燕山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燕大校字[2011]10号)文件,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获得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选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确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名单。

3.专家评选

学校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选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投票表决产生燕山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三、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2014年4月23日(周三)16: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5份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材料 (按以下顺序夹装成册,提交5册)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作者简况表

(2)成果证明材料(推荐表中所填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博士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1份

(二)电子材料(发送至xwb@ysu.edu.cn)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作者简况表

4.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

联系电话:8057075

燕山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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