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规定》(燕大校字〔2011〕1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201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施行情况,决定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中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程调整仅限博士、硕士学术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中非学位课的专业选修课,且调整比例不超过30%。
2.调整内容包括变更课程的开课学期、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增加、删除课程等。
3.学科填写《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调整申请表》,并经学院同意。
4.新设课程必须组织课程设置论证,填写《课程设置论证报告》,并撰写教学大纲。
5.请各学院于5月12日前将《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调整申请表》、《课程设置论证报告》及教学大纲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
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包括必修环节中的英语科技论文写作、学术活动和学科前沿讲座)教学内容相同、实际合班上课者,课程号、课程名、学时、学分、开课学院、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应当统一,不统一者,本次应当进行调整。
联系人:马新成 弓洪玮 联系电话:8064212 807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