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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
2015-10-15 11:40     (点击次数:)

为确保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拥有高质量的专业实践经历,加快落实校内实践环节,依照《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和《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实践基地建设目标

在现有学科实践资源基础上,通过整合与扩建,丰富专业实践内涵,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实验、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实践环节。

二、校内实践基地建设理念

1.全面统筹、打造模块。结合学科建设和科研教学的平台基础及资源,统筹考虑人才培养定位、社会需求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通过打造知识覆盖全面、系统综合开放的实践模块,构建专业实践体系。

2.注重特色、凸显应用。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及实践模块设置要体现各学院专业特色。以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出发点,以科研项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政府决策等实际案例为载体,通过实践,使本类别或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经历一个相对完整的实践应用过程的基本训练。

3.物尽其用、提高效益。学院在设备规划时要充分考虑仪器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潜力。对于性能和技术指标无法满足科研需求,但仍然可以为研究生培养服务的拟淘汰或闲置设备,进行二次开发、重新使用。缓解学校财政压力,提高投资效益,创建节约型校园。

4.开放共享、鼓励交叉。校内实践基地建设按照专业类别(领域)进行优化配置,学院各学科间共建共享,努力避免资源闲置、重复建设等现象。积极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利用基地实践平台开展创新实践活动。

三、制定校内实践基地建设规划

1.理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明确具有实践应用导向和学科特色的培养目标,通过整合已有基础和条件,构建科学系统的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实践指导队伍建设,每个基地原则上至少要有1名高级职称教师作为校内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建立专兼结合,学历、年龄、学科和职称结构合理、实践教学能力强、创新活动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积极鼓励校外导师参与实践模块的设置论证及指导实践工作。逐步健全有利于激励学生自主设计创新、独立研究的实践管理机制,并实现开放运行、资源共享。

2.科学论证,设置系统综合的实践模块。实践模块是以校内实践基地为平台,打破理论为主,实践环节与理论课程一一对应的教学模式,构建以实际工程项目或管理案例为任务,按照能力目标,由相互关联的实践项目整合而成的教学单元。

实践模块的设置既要注重对课程体系内容的深化提升,又要充分体现实践内容的开放创新。设置论证时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做到合理规划,避免分散建设和贪大求全,同时应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加强与校外导师及合作企事业单位沟通。

实践模块以课程形式体现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以构建和充实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实践课程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开设,各门课程实践内容可相互关联也可相对独立,实践教学安排根据各基地实际情况可顺序进行也可穿插开展。原则上实践课程累计时间不少于18周。

3.求真务实,撰写详细具体的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应从实践模块的培养目标出发,明确实践设置与理论课程体系及实际应用的承接关系。具体内容包括:

(1)实践教学目标与能力培养要求

(2)实践教学内容与实施步骤

(3)教学安排与学时分配

(4)实践报告撰写要求与考核办法

四、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及运行经费

1.建设经费。河北省从2014年起大幅度提高学科建设经费支持,以优质学科建设带动教学科研。学校拟制定省强势、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规划,明确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分配一定比例的经费投入。学校对于校内实践基地的硬件条件投入以设备改造升级、维护保养为主,原则上不支持大型仪器设备购置。

学院要根据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利用各类学科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等,积极筹措资金,不断提高基地建设水平。

2.运行经费。学校对于校内实践基地日常教学运行给予经费支持,根据参加校内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按照400元/生的标准划拨至学院,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元器件等实验消耗用品。

3.工作量计算。凡列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的专业实践课程,学校按照当年开课年级学生人数,划拨管理工作量和指导工作量。管理工作量主要用于专业实践安排、日常管理及考核答辩的工作量补贴,标准为1.5课时/生;指导工作量主要用于校内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和实验员的工作量补贴,标准为1.2课时/周/生。

五、工作要求

1.学院整合规划。校内实践基地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对于工程领域较多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多个实践教学基地,建议整合学院内相关学科群联合申报。

2.院级初审申报。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校内实践基地建设方案规划和实践教学模块设置工作。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各学科负责人及学科专家充分调研,召开研讨会反复论证,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

3.学校论证实施。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根据学院建设方案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情况,对校内实践基地平台构建及实践模块设置进行可行性分析,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建设。

请各学院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校内实践基地建设规划书(附件1)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实践教学大纲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基地建设规划书(模版).doc

附件2: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大纲(模版).doc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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