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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2018-03-09 09:01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燕大校字〔20183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现行2015版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新增、调整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

二、提交材料

1.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见附件)填写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

2.每个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应当提交一份修订说明(见附件),与国内外同类型一流学科课程体系进行比较,并详细说明修订依据、修改的主要内容、知识结构以及课程设置等。

3.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需撰写教学大纲(见附件),新开设的课程还需撰写课程设置论证报告(见附件),并填写课程列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yjsxypyb@ysu.edu.cn,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zyxwb@ysu.edu.cn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当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执行。本次修订、制订的培养方案自2018年入学的所有类别博士、硕士研究生实施。

工作安排如下:

1.调研国内外高水平同类型大学一流学科培养方案,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2.学院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讨论论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4.413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包括各类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5.428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

6.511日前,学科修改培养方案;

7.518日前,发布新版培养方案;

8.68日前,将新版培养方案数据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马新成(学术学位);王敏(专业学位)

联系电话:80642128075396

研究生院

201839  

附件【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及相关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及相关模板.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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