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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8年研究生业务经费的通知
2018-10-15 09:31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4]8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计划将2018年研究生业务经费划拨至各学院,请根据我院下发的2018年研究生业务经费划拨明细表,认真核对相关数据。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附件1)及我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学院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学院研究生业务经费分配方案和使用办法。

本年度划拨研究生业务经费共计992.9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划拨金额(万元)

1

机械工程学院

234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11

3

电气工程学院

181

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33

5

经济管理学院

76.6

6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39

7

理学院

37

8

文法学院

39.4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5

10

外国语学院

15

1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62.4

12

车辆与能源学院

26.1

13

艺术与设计学院

21.9

14

国防科学技术学院

2

15

体育学院

4.4

总计

992.9

根据文件规定和2018年预算,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学校将划拨研究生业务经费,博士研究生每生12000元,分三年划拨,每年4000元;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4000元,分二年划拨,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3000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3000元,分二年划拨,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2000元。

本次业务经费核算范围为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第一年经费、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第二年经费、2016级博士研究生第三年经费,其中包括留学生和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复学的往届研究生,不包括已休学、退学和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将研究生业务经费划拨明细表及制定的研究生业务经费分配方案和使用办法等材料(纸质、院长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yjsxypyb@ysu.edu.cn。

联系人:马新成 联系电话:8064212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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