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主要是:2017年办理延期的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2018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也可以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条件
1、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4份;
(2)《 年燕山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3份;
(3)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学院审核无误退还本人),省级项目复印件需2份,校级项目复印件需1份。
三、结题验收流程
1、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创新资助项目进行验收,由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专家组确定项目是否准予结题,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12月13日前组织完成结题验收工作,12月14日前将结题报告书、相关结题材料复印件、《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4)报研究生院。纸版材料提交至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6),电子版至
zlb@ysu.edu.cn。
五、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本次验收不通过的创新资助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不得申报2019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3、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申报书经费规划抓紧办理报账手续。
联系人: 杨霄玉 陈飞 联系电话:8074700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