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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提交学业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2019-06-17 09:21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

《燕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版)中规定,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5年,自硕士入学年记起,最长学习年限7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以学科培养方案为准,最长学习年限4年。以上最长学习年限均包含休学时间。

为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业,以下研究生需提交学业进展情况报告(见附件),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1.2016年9月入学的普通招考硕士研究生;

2.2014年9月及以前入学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3.2013年9月硕士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

研究生的个人学业进展情况报告由学院留存,请各相关学院于6月25日前将本学院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报告提交研究生院(世纪楼704)。

联系人:马新成 联系电话:8064212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7日

附件【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报告.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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