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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2019-07-01 14:45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我校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的内容、要求和组织形式

专业实践的内容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可以结合重大项目中的关键技术环节,了解其发展历史、国内外现状,参加本领域前沿的业务研讨及交流活动等。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具体时间和组织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做具体安排。实践教学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段相结合”以及“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由学院统筹安排、组织和选派学生进入签订协议的校外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课题,安排学生到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3)利用现有校内教学科研资源和实践模块,在各学院的校内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4)由研究生结合本人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进入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计划制定

由校内导师与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共同制定《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学生用)》(附件1),报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2),并于7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如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实践安排发生变更,学院需汇总提交《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安排变更汇总表(学院用)》(附件3)。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校内、校外实践资源,丰富专业实践内容,确保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拥有高质量的专业实践经历。各学院应在现有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基础上,制定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内实践模块教学计划,填写《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安排(学院用)》(附件4),研究生院将依据各学院教学计划安排进行跟踪检查。

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7月21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服务端)(http://211.81.240.78:8081/pyxx/login.aspx)-专业实践-专业实践计划,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学生用)》(附件1,word文档),完成专业实践计划网上提交后,等待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即可。

三、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各学院对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内容要严格把关,确保实践质量,加强与实践企业联系,杜绝出现学生放任自流的现象。加强专业实践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外出专业实践期间的安全工作。对于到非校外实践基地企业进行的专业实践,需单独签订《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协议》(附件5),学校提供协议模板,研究生需提前与实践单位协商协议具体附加内容,经校内导师签字同意后,一式四份纸质协议交至各学院,由学院汇总,填写《XX学院自行联系校外实践协议汇总表》(附件6),统一交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网上用印审批等事宜。

外出专业实践前,必须为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研究生在《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须知》(见附件7)上签字并上交学院备案。

四、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内容包括实践基地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表现考核和学院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水平考核。

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实践结束一周之内应撰写《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总结报告(学生用)》(附件8),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服务端)(http://211.81.240.78:8081/pyxx/login.aspx)-专业实践-专业实践总结上传实践教学总结报告word文档填写《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表》(附件9),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由校内或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实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给出评价,由校内实践基地或校外实践单位签署意见。《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表》由各学院留存备案。

各学院应成立专门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组人员组成及具体考核标准由各学院自定,并在考核前1周报研究生院备案,其中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包含研究生校内导师。考核组根据研究生专业实践汇报情况、实践单位意见及导师评价,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并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考核成绩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五、专业实践总结及经费划拨

各学院应在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考核工作,填写《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总结(学院用)》(附件10),及时总结本年度专业实践执行情况、实践效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研究生院将根据专业实践的实际执行情况划拨实践经费,在每种实践方式不少于半年的前提下,按照校内实践400元/生,校外实践600元/生标准划拨。具体情况参照《燕山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附件11)执行。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日

附件【附件1-11(附件7另行发布).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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