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研究助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条件
1、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及以下作证材料之一:
(1)在SCI/EI收录刊源或者《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所列一级期刊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
(2)发明专利或受理证明(排名在前三名);
(3)项目成果转化的应用单位出具的证明;
(4)项目成果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上述结题成果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起至项目结题时间止(未发表文章以录用时间为准)。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创新研究助手项目进行验收,由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专家组确定项目是否准予结题,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12月21日前将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以及《研究生创新研究助手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院。结题报告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成果统计表一式一份。纸版材料提交至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5),电子版至zlb@ysu.edu.cn。
四、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研究助手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创新研究助手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3、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申报书经费规划抓紧办理报账手续。
联系人: 王志宙 杨霄玉 联系电话:8074700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