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和相关研究生:
根据《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燕大校字[2018]11号)和《燕山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规定》(燕大校字[2019]1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查
1.博士
(1)研究生申请
博士论文答辩分预答辩和答辩两个环节,学位办随时受理预答辩和答辩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和评审材料):
①预答辩申请(预评审)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填写“学生答辩申请”,并上传盲审版学位论文(盲审要求)。
②答辩申请(学位中心平台评审)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日。
(2)导师签署意见
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日常管理”的“学生答辩申请审核”,对研究生的答辩申请签署意见。
(3)学院初审
学院对开题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缴纳学费以及导师意见等进行初审。
(4)学位办审核
学位办对学院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
2.硕士
(1)研究生申请
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10月19日8:00至10月20日16:00,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填写“学生答辩申请”,并上传盲审版学位论文(该论文用于论文评审,须按盲审要求处理,上传之前须经导师认真审核把关。学位论文研究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产生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数据,须在论文中标注利用科研设施仪器的情况)。
(2)导师签署意见
导师在10月21日16:00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日常管理”的“学生答辩申请审核”,对研究生的答辩申请签署意见。
(3)学院初审
学院对开题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缴纳学费以及导师意见等进行审核,10月25日16:00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答辩人员名单(由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后盖章)报送学位办。
(4)学位办审核
学位办对学院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
二、学位论文评阅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全部采用“双盲”匿名评审制度。
1.博士
学位办聘请2名专家进行预评审,教育部学位中心聘请3名专家进行评审。
2.硕士
(1)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按20%比例随机抽取送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于10月28日前公布抽查名单。未被抽取者由学院安排评审。
(2)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和学院安排3名专家评审,其中学院安排1名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审。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博士
(1)论文评审合格后即可组织论文答辩,须提前7天(预答辩提前3天)在学院网站发布答辩会公告。答辩需保留2张答辩会照片(答辩时答辩人正面照片和答辩场面照片)。
(2)答辩通过的博士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填写“答辩结果录入”,上传存档版学位论文(该论文用于存档并公开,上传之前须经导师认真审核把关)。
(3)指导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日常管理”的“学生存档论文审核”,对研究生的存档论文进行审核。
(4)学院审核。
2.硕士
(1)学院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各学院组织论文答辩,须提前3天在学院网站发布答辩会公告。答辩需保留2张答辩会照片(答辩时答辩人正面照片和答辩场面照片)。
(2)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填写“答辩结果录入”,上传存档版学位论文(该论文用于存档并公开,上传之前须经导师认真审核把关)。
(3)指导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日常管理”的“学生存档论文审核”,对研究生的存档论文进行审核。
(4)学院审核。
四、学位评定
1.分委员会审查与评定
(1)学院下载电子版存档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
(2)学院下载电子版存档学位论文,统一胶装纸质版存档学位论文(加盖学院公章,授权页须有学生和导师签名)。
(3)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填写“学位信息填报”,待学院审核后打印《学位信息数据表》,签字确认交学院留存。
(4)学院分委员会讨论建议授予学位情况。12月27日16:00前,各学院将学位论文、学位评定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报告》等,报送学位办公室。
2.校学位评定
(1)学位办对存档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抽查,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会讨论学位。
(2)学位办对学院报送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进行审核。
(3)学位办对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审查。
(4)2022年1月初召开校学位评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等。
(5)校学位评定会议后一周左右,发放学位证书。
燕山大学学位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