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建设与规范管理,确保建设取得实效,并为试点开展“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奠定基础,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现有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有省级实践基地名单
2015年获批(冀学位[2015]12号)的首批省级实践基地:
序号 |
实践基地依托单位名称 |
依托学院名称 |
依托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名称 |
1 |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
文法学院 |
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 |
2 |
鹰普(中国)有限公司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3 |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 |
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电气工程学院 |
控制工程、电气工程、仪器仪表工程 |
2016年获批(冀学位[2016]12号)的第二批省级实践基地:
序号 |
实践基地依托单位名称 |
依托学院名称 |
依托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名称 |
1 |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电气工程学院(牵头) 经济管理学院 |
控制工程、电气工程、仪器仪表工程、物流工程 |
2 |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
机械工程学院(牵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
3 |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牵头)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
材料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
二、材料要求
1.学校和实践基地双方共同填写《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1),一式三份。
建设情况总结报告重点考察包括:“基本条件、基地建设成果、特色做法、制度建设”等。其中基本条件包括:建设目标与任务、导师队伍及作用、经费使用与支撑条件;基地建设成果包括:培养规模、实习实践情况、实践成果、合作研究与成果转化;特色做法包括:合作机制、培养过程、基地管理;制度建设包括:基地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具体评价内容见《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
2.学校和实践基地双方共同填写《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简况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3.双方联合培养合作协议等其它支撑材料,一份。
请各学院主管院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后续申报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做好充足准备。依托多个学院建设的省级实践基地,各相关学院均需填写建设情况总结材料,并汇总到牵头学院,由牵头学院完成统稿后报送研究生院。
三、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总结报告》《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简况表》(各一式三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一份)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提交材料的word和pdf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总结材料初稿进行审阅,并于2022年3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相关学院。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修改稿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提交材料的pdf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研究生院将汇总后的总结材料最终稿报送河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处。省教育厅将根据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成立专家组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335-8075396
电子邮箱:wangmin@ysu.edu.cn
附件:1.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总结
2.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