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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2022-08-27 15:22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任课教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2022级研究生从9月5日,教学周第2周星期一开始教学,教学形式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二、课表查询

1.教师课表请登录燕山大学主页“一网通办”,在“系统直通车”中点击“研究生系统教师端”,在系统“教师教学管理-教师课表查询”查询。

2.研究生课表请登录燕山大学主页“一网通办”,在“系统直通车”中点击“研究生系统学生端”,在系统“培养管理-专业课表查询”查询。

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选课

1.时间:8月28日10:00-9月5日12:00

2.对象:入学的2022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因休学等原因复学的研究生。

3.系统操作流程

请按照以下顺序进行:①进行学籍学期注册→②制定培养计划→③选定培养计划中的本学期课程→④查看本学期课表、核对选课结果。具体详情见附件1“选课说明”。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选定的课程,除因故停开的,均要求获得相应学分,否则影响正常毕业。

4.选课后请及时查看本人课表,并对照个人培养计划,确定个人培养计划中的本学期课程已在本人课表中显示。因研究生本人未选、错选课程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选课结束后,各学院根据研究生教务管理相关规定确定最终开设课程。如有因停开课程导致研究生学分不足的,学院可组织相关研究生调整个人培养计划(附件2),并及时在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6.研究生如需选修本科课程,请在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部门登记(附件3)。

7.如有疑问请联系本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部门或研究生院。

四、教学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前核查任课教师到岗情况,确保教学计划落实到人;提前检查实验教学的准备情况,做好所辖实验教学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部门应将上课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和研究生,确保教学活动准时进行。

3.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其所在学院应当安排同年级研究生一对一进行帮扶,及时将授课内容(电子课件、PPT、参考资料等)发至被帮扶研究生。

4.开课学院对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返校的研究生要采取学业帮扶措施,可视条件开展同步线上直播,任课教师应及时跟踪这部分研究生的学习进度,进行在线答疑,保证学习效果。

五、实践教学要求

已安排进行校外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当严格遵守实践单位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相关学院要做好派出研究生的保障工作,确保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相关事项如遇变动,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27日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XX学院研究生选修本科课程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调整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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