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现组织2021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申请延期的2021年以前的立项建设项目的结题材料一并提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申报
请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与《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并按报告书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成员如有变更,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包括报告书、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纸质版报告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初审后(不需盖章)于11月4日之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5),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至zlb@ysu.edu.cn。
联系人:王志宙 杨霄玉 联系电话:8074700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