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1〕8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批准2021年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团队)和研究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冀教研函〔2021〕10号)和《关于批准2021年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燕大研字〔2021〕2号)要求,现决定对2021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验收,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2021年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研究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立项建设项目。
2.经学校批准立项的2021年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
二、验收要求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建设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验收材料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没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四)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重视和好评。
三、验收程序
(一)项目学院初审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所在学院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诚信关,对本学院申请验收的项目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初步意见,并完成《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
(二)校级专家组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进行评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专家组主要通过审阅申请验收的有关材料,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必要时可以听取示范课程负责人的汇报,形成最终评审意见。
(三)省级专家组评审
河北省教育厅成立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成立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验收专家组。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分组进行评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专家组主要通过审阅申请验收的有关材料,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必要时可以听取示范课程或示范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四)结果认定与审批
省级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通过三个档次,由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进行认定,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校级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个档次。
四、材料报送
(一)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分别完成相应的验收材料(详见附件1-3),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提交教学设计表,示范中心根据验收标准撰写提交总结报告。各学院提交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
(二)所有材料一式1份,验收申请和教学设计装订成一册,其余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和校级项目相关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其中佐证材料封面加盖学院公章。省级项目验收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审核后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三)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将本单位所有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世纪楼704,办公电话:8074700),电子版(PDF盖章版、申请验收汇总表另需提交Excel版)发送至wangzhizhou@ysu.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须对申请验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项目所在学院应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精心组织审核,保证验收申请填写内容与提交成果和佐证材料相一致。
(二)项目所在学院集中申请本单位的项目验收,研究生院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三)不予结项或逾期不结项者,追回拨付经费,并相应减少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的申报名额。
(四)省级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档次的,优先推荐该项目参加相应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附件:
1.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相关材料
2.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验收相关材料
3.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相关材料
燕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