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及培养工作有序进行,现开展本年度研究生导师评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申请审核工作
1.根据《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办法》(燕大校字[2020]60号)、《关于调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年龄的通知》(校字2019[158]号)、《燕山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7]47号)、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备案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条件(含学科高质量期刊及会议目录),开展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申请审核工作。
2.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人填写《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审核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
3.受疫情影响,本年度申请首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对出国经历不做统一要求,各学院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4.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办法》(燕大校字[2020]60号)文件中第四章第十五条“对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不需进行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申请审核,招生数额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内容不统一要求,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5.超过60周岁申请延长招生的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时学院应配备副导师,协助指导研究生完成完整培养环节,博士生的副导师必须是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评聘工作
根据《燕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指导性意见》(燕大校字[2017]46号)、《燕山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7]47号)、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备案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申请审核工作。
1.硕士研究生导师新增遴选
202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审查表》(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依据遴选条件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新增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印发院(部、处)文件,报研究生院备案。
2.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审查表》(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依据招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招生资格,明确招生指标上限,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填报研究生导师岗位异动情况
为准确掌握我校研究生导师岗位情况,及时维护导师库信息,学院须统计2022年至今的研究生导师岗位异动情况,填写《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异动情况统计表》(附件6)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节点
(1)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审核结果汇总表
(2)硕士研究生导师新增结果(学院正式文件)
(3)硕士研究生导师新增审核结果汇总表
(4)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只打印工作表1)
(5)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异动情况统计表
(6)学院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报告
上述纸质材料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yjsyxkb@ysu.edu.cn。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学院自行存档。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不晚于4月28日前提交材料。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077349
电子邮箱:yjsyxkb@ysu.edu.cn
燕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