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
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研究生应当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为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业,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附件1)应当提交学业进展报告(附件2),并按计划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个人的学业进展情况报告由学院留存,请各相关学院于7月3日前将本学院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报告(附件3)提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yjsxypyb@ysu.edu.cn。
联系人:马新成 联系电话:8064212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