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是:2023年立项的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1、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1份;
(2)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学院审核无误退还本人)。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a.合作单位应用证明;
b.发明专利或受理证明(排名在前五名);
c.省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d.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证明);
e.发表论文全篇。博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SCI/SSCI/SCIE/EI收录刊源或《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2020版)所列一级期刊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注:2024年3月之前发表的,适用于北大核心2021版;2024年3月后发表的,适用于北大核心2023版)。项目负责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所提供论文全篇包括:发表期刊封皮、目录及论文全文。
上述结题成果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起至项目结题时间止(未发表文章以录用时间为准)。
三、结题验收流程
1、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创新资助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确定项目是否准予结题,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5月24日前将结题报告书、相关结题材料复印件、《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3)报研究生院。纸版材料提交至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5),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zlb@ysu.edu.cn。
五、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本次验收不通过的创新资助项目,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核减下一年度所属学院创新资助项目的分配名额,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不得申报2025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3、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申报书经费规划抓紧办理报账手续。
联系电话:8074700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