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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2024-05-13 17:07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按照《燕山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现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适用的各学科、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培养博士、硕士留学生的学科、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培养直博生的学科培养方案。

二、提交材料

1.按学科(类别/领域)目录(见附件)填写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博士、硕士留学生及直博生的培养方案需单独制定。

2.每份培养方案应当提交一份修订说明(见附件),与国内外同类型一流学科课程体系进行比较,并详细说明修订依据、修改的主要内容、知识结构以及课程设置等。

3.新开设的课程需制定教学大纲并提供课程设置论证报告(见附件),并填写新开课程列表(见附件)。

4.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满足研究生需求,研究生信息系统中的所有课程(见附件)需提供准确的英文课程名称。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yjsxypyb@ysu.edu.cn,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zyxwb@ysu.edu.cn。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当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后,正式发布执行。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从2024级入学的各类研究生实行。

工作安排如下:

1.调研国内外高水平同类型大学一流学科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2.学院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讨论论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4.5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包括各类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5.6月5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

6.6月10日前,学科修改培养方案;

7.6月15日前,发布新版培养方案;

8.6月20日前,将新版培养方案数据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李英梅(学术学位);王敏(专业学位)

联系电话:8064212;8075396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学术学位.zip已下载
附件【2-专业学位.zip已下载
附件【3-留学生.zip已下载
附件【4-研究生信息系统课程目录.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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