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不断提高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 (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在建的燕山大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见表1),设站单位和合作单位应达到《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备的基本条件,能够履行相应职责。
表1 在建的燕山大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序号 |
工作站名称 |
设站单位 |
牵头学院 |
1 |
精品冷弯成型设备数字化生产 研究生工作站 |
沧州中拓冷弯成型设备有限公司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智能旋挖钻机关键技术 研究生工作站 |
北京三一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鹿泉光谷科技园研究生工作站 |
河北绿岛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电气工程学院 |
4 |
新能源与氢能技术研究生工作站 |
申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电气工程学院 |
5 |
轻质强韧车轮智能制造关键技术 研究生工作站 |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
机械工程学院 |
6 |
饮料自动化、数字化及智能化制造研究生工作站 |
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机械工程学院 |
2.本次申请的研究生工作站参建高校须有北京疏解高校。
3.设站单位不能与已经备案的研究生工作站重复。
二、备案程序
1.联合申报。牵头高校和设站单位联合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报告(2025年度)》(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附件2,附相关佐证材料)。填报内容应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如有涉密内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材料须同时在牵头高校和设站单位官方网站公示。
2.审核确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核查申报材料,评审确定备案名单。
3.签订协议。工作站建设各方(牵头高校、参建高校、设站单位及合作单位)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等。
4.牌匾授予。省教育厅授予“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融创中心)”牌匾。
三、报送要求
请相关学院于2025年11月14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2的word版及PDF盖章(有三处需要加盖设站单位公章:在附件1封面、附件2封面“设站单位”处,附件2最后一页“设站单位意见”栏;有三处需要加盖参建高校公章:在附件1封面、附件2封面“参建高校”处,附件2最后一页“参建高校意见”栏)扫描版发送至zyxwb@ysu.edu.cn,纸质盖章版一式2份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335-8075396
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报告(2025年度)
2.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