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规范开展202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不含留学生)专业实践考核,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分为实践基地对研究生实践表现考核与所属学院对研究生实践水平考核两部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材料提交相关要求
202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实践结束一周内,完成以下材料准备并提交所属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留存备案。
1.撰写《燕山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总结报告(学生用)》(附件1),完成研究生本人、校内导师、校外导师三方签字确认。
2.填写《燕山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考核表》(附件2),按流程完成签字盖章。
第一步:校外导师/校内实践指导教师结合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出具评语并签名,实践单位(校内实践基地或校外实践单位)加盖公章。
第二步:校内导师依据研究生实践表现给出评价意见并签名。
第三步:学院考核小组结合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总结报告、实践考核答辩情况评定考核成绩,学院负责人给出审查意见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同时,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段内(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6年6月25日——2026年12月18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理学院、车辆与能源学院、体育学院、文法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2026年6月25日——2027年6月18日),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专业实践管理-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提交”模块,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完成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网上提交后,等待学院评定考核成绩。
(二)学院实践考核组织要求
1.各学院须成立专业实践专项考核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人员组成、考核标准由各学院自主制定,且须在考核工作启动前1周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包含研究生校内导师。
2.考核小组应结合研究生专业实践汇报情况、实践单位评价意见、校内外导师评定意见,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客观评定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完成后,经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将相关考核材料移交学院秘书。
3.学院秘书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专业实践管理-实践总结提交/教学考核”模块,统一录入本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
二、做好专业实践总结报送工作
各学院须在202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并同步开展实践教学总结梳理工作,按以下要求报送总结材料。
1.填写《燕山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总结(学院用)》(附件4),全面梳理本年度专业实践执行情况、实践教学效果,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表格填写完成后,由专业负责人、学院负责人依次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秘书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专业实践管理-年度专业实践情况总结(学院)”模块,填报本学院本年度2024级研究生实践基地运行、专业实践工作开展、实践内容与教学效果、实践安排困难及解决办法、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并上传附件4纸质盖章版PDF扫描件,完成线上提交,等待学院主管领导审核。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