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首页 部门简介 学科建设 学位管理 研究生培养 在职研究生 文件汇编 教育研究 办事指南 教育改革 课程思政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正文
燕山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5-10-10 16:14     (点击次数:)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时间: 2015年10月25日。

2、考试科目: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第一阶段考试)。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第二阶段考试),考查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

3、考试方式:工程硕士考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次有效,只可选择一个培养单位报考。

(2)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和相关测试(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将于2015年12月中下旬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届时请查看网上通知。

4、GCT考试大纲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交燕山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在第二阶段复试时进行,具体事宜在复试前一并网上通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

我校招生人数为156人,录取分数线自主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工作业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六、燕山大学学校代码:10216

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85200

八、招生领域及代码:

工程硕士领域名称

代码

所属学院

机械工程

085201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

(材料加工工程方向)

085204

材料工程

(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方向)

08520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仪器仪表工程

085203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085207

控制工程

085210

生物医学工程

085230

光学工程

08520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计算机技术

085211

软件工程

085212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3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化学工程

08521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5219

车辆与能源学院

车辆工程

085234

项目管理

085239

经济管理学院

物流工程

085240

注:1、报考时须注明报考学院;2、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

九、培养方式

1、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每年4月、11月及次年4月到校集中学习。

2、学制:从入学到获取硕士学位的期限一般为2.5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十、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学位证。

十一、培养费用:1.2万元/年,学制2.5年,共计3万,培养费用包含学费、答辩费、论文评审费等。

十二、招生改革

为统一管理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十三、其它事项

1. 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咨询电话/传真:0335-8074700

网址:http://gs.ysu.edu.cnE-mail:gs@ysu.edu.cn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438号燕山大学东校区世纪楼705室 邮 编:066004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