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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有关问题的探讨*
2015-10-12 09:12     (点击次数:)

王则温 赵张耀

“十五”以来,我国的博士生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博士生教育在数量上发展很快。与此同时,博士生教育质量受到广泛的关注。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它既反映了博士生掌握和综合运用知识的水平,也体现了博士生的创新能力。因此把好博士学位论文水准是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做好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是保证博士学位论文水准的重要环节。浙江大学十分重视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和论文评审工作,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严把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关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博士学位论文“双向隐名复审”制度,即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已毕业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以双向隐名评审(即隐去作者和导师的信息,同时评审专家姓名也要保密,下同)的方式,重新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以下简称“双向隐名复审”)。本文通过对相同博士学位论文的双向隐名复审成绩与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同行专家评审(下称“原始评审”,为非隐名评审)成绩的比较分析,探讨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的有关问题。

一、立题的基本思想和方法

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淘汰机制不够健全,几乎招收多少研究生就可以毕业多少研究生,这在研究生教育发达的国家是不可想像的。因此,对我国高校来说如何把好博士生的出口关就显得尤其重要。博士学位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是把好出口关的重要一环,但近年来,非学术因素对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干扰有增强的趋势,如何建立客观公正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制度,确实值得思考和研究。为把好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关,许多高校(包括浙江大学)在推行博士学位论文“双向隐名评审”制度,但双向隐名评审的效果如何,以及隐名评审本身存在的一些与现行教育理念并不和谐的问题都需要研究和探讨,有必要对双向隐名评审和非隐名评审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

为了及时和客观地了解全校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有效监控博士生培养质量,我校从2001年起建立了博士学位论文双向隐名复审制度,即在博士生毕业后半年内抽取一定比例学位论文进行双向隐名评审。为了聘请熟悉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进行评审,我们委托兄弟院校的研究生院根据学位论文研究方向聘请同行专家来评审。这些双向隐名复审结果为本文的研究工作提供了第一手基本资料。本文以2002、2003和2004三届毕业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双向隐名复审结果和原始评审结果为样本进行比较研究。2002届双向隐名复审博士学位论文56篇,每篇聘请2位专家评审(下同),收回110份评阅意见;2003届双向隐名复审博士学位论文116篇,收回230份评阅意见;2004届双向隐名复审博士学位论文165篇,收回评阅意见327份。我们从档案馆将这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同行专家的原始评审结果整理出来(每篇论文有5~7位专家评审),对应的原始评阅意见分别为2002年290份,2003年664份,2004年888份。通过相同的博士学位论文在两种不同的评审方式中的评价差异探讨不同评审方式对学位论文评价的影响。

二、双向隐名复审与原始评审对比分析

浙江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要求评审专家在写出详细评阅意见的同时,对学位论文的“文献综述、论文选题、研究成果、论文写作和总体评价”等五项指标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较差等五个等级作出定性评价,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我们对相同博士学位论文在两种评审方式下五项评价指标的具体评价成绩进行统计分析,汇总结果如表1。

1.双向隐名复审大幅度降低了各项评价指标的优秀比例

表1是2002~2004年我校双向隐名复审与原始评审结果对比分析汇总表。表1显示,双向隐名复审与原始评阅相比,各项评价指标的优秀比例均大幅度下降。如“文献综述、论文选题、研究成果、论文写作和总体评价”等五个指标,2002届56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双向隐名复审比原始评审的优秀比例分别降低了51.8%、43.2%、63.3%、47.0%和62.0%;2003届116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双向隐名复审比原始评审的优秀比例分别降低了38.2%、29.5%、38.1%、30.8%和40.8%,除了论文选题指标外,双向隐名复审的优秀比例要比原始评审降低一半以上;2004届165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双向隐名复审比原始评审的优秀比例分别降低20.8%、27.8%、28.2%、12.2%和25.0%。可见,原始评审的优秀率均大幅度高于双向隐名复审,说明原始评审结果存在较严重的评价成绩偏高问题。

表1博士学位论文双向隐名复审及原始评阅结果统计分析汇总表

注:1.“原始评审”指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送审的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各项指标的评阅意见,“双向隐名复审”为校学位办公室对已毕业博士生学位论文随机抽样,重新聘请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的各项指标评阅意见。

2.表中数字为五项指标各评价等级所占的比例(%),其中“空缺”栏是指评审专家未标明评价等级的比例(%)。

2.双向隐名复审使“中等及以下”的评价比例有较大的提高

表2显示,在原始评审中,各项指标的评价成绩在“中等及以下”的比例均低于5%,多在3%以下,也就是说97%~100%是优秀或者良好,如对学位论文的“总体等级评价”,2002~2004年“中等及以下”出现的比例分别为0.3%、2.2%和1.2%,可见原始评审中出现“中等及以下”评价成绩是“小概率事件”,但在双向隐名复审中,论文所有指标“中等及以下”的比例多在10%以上,高的达到28.3%,对学位论文的“总体等级评价”,2002~2004年“中等及以下”出现的比例分别为21.7%、25.2%和14.1%。可见双向隐名复审中,论文指标“中等及以下”所占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更接近评价成绩的正态分布规律,更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学位论文质量状况。

表2两种评审方式下各项指标评价成绩在“中等及以下”的比较分析表

3.评价为“较差”等级的比例在双向隐名复审和原始评阅中都是极低的

从表1的统计结果发现,虽然原始评审中评价为“优秀”等级的比例大大高于双向隐名复审,但评价为“较差”等级的比例都是极低的。在原始评阅中几乎不会出现“较差”的评价,即使在双向隐名复审中,“较差”等级比例多为1%以内,最高也不超过2%,对学位论文的“总体等级评价”看,2002~2004年“较差”等级所占比例,原始评审中全是“0%”,双向隐名复审分别为0%、0.4%和1.8%。

4.对是否同意学位论文答辩的结论性意见稍有差异

统计结果表明,原始评审中专家100%同意答辩,而双向隐名复审中,2002年为100%同意答辩,2003和2004年分别有6份和9份评阅意见认为论文未达到答辩要求,分别占总数的2.6%和2.7%。但因每篇学位论文是请两位专家隐名复审的,未发现同一篇学位论文的两位评审专家都认为论文未达到要求的情况。

根据双向隐名复审与原始评审的结果对比分析可见,“双向隐名评审”可较好降低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中评价成绩虚高的现象,使评审专家更加客观地评价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和创新性成果,对提高评审质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如“优秀”等级所占的比例大幅度降低,而“中等”的评价比例有较大的提高,使评审结果更加符合正态分布的客观规律。不过,从统计分析结果亦可发现,即使是双向隐名评审,评价为“较差”的比例多为1%以内,也就是说几乎99%以上的评审意见,都是同意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并未最终影响博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的结果。这一方面说明浙江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是比较高的,博士生培养质量是可靠的,另一方面则说明,对双向隐名评审在保障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中所能起的作用必须客观地认识,期望值不能太高。

三、几点讨论

对于如何建立客观公正的评审制度,现在考虑较多的是怎样阻止非学术因素影响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如推行“双向隐名评审”等等;笔者认为是否可换个角度考虑,让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接受同行或社会的监督,使评审专家更加自觉地遵循学术规范,是否可更有效地建立客观公正的评审制度。结合本文的分析结果,提出如下几点供讨论,以求抛砖引玉。

1.应客观认识“双向隐名评审”对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质量、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作用

从上文可知,“双向隐名评审”有效降低了学位论文优秀等级的比例,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特别是实施双向隐名评审能发现个别未充分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水准的学位论文,使这些质量较差的论文作者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作进一步的研究、补充,以修改和充实其博士学位论文,提高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对于防止学位论文评审流于形式、提高评审质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双向隐名评审”也很少出现不同意学位论文答辩的情况。而且“双向隐名评审”同时也带来了另一层面的问题,如大大提高了学位论文评审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延长评审过程和时间,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博士生及其导师修改和审阅学位论文的时间。另外,这种评审方式也会因难以很好地做到按学位论文的研究领域聘请专家,导致部分评审专家对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领域不是特别熟悉而影响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因此“双向隐名评审”是否应该普遍推行,值得商榷。

2.对导师与论文评审专家的信任问题

怎样认识“双向隐名评审”与依靠教授办学、“导师是博士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问题;怎样认识“双向隐名评审”与对论文评审专家学术诚信的信任问题。从研究生教育发达的西方国家来看,罕有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实行“双向隐名评审”的,即使我国香港地区的几所著名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都是由其指导教师指定,请3~5名境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论文通过评审后部分评阅专家同时参加该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会。对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负责的首先是导师,关心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的人首先是导师,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双向隐名评审”与依靠教授办学和“导师是博士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不完全一致。所以有的教授认为这是对导师的信任危机,也弱化了导师的责任感。其次是对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的学术诚信的信任问题。虽然从学校管理者的角度是为了减轻评审专家的压力,使专家可以不必考虑论文作者及其导师的因素,客观地评价学位论文,但是这样做是否意味着非隐名评审会导致评审专家因顾及论文作者及其导师的情面而不能坚持学术标准?因此少数专家拒绝接受“双向隐名评审”的学位论文,并提出相当激烈的反对意见,认为“双向隐名评审”是对评审人的不信任,是怀疑评审人的学术准则,甚至认为是对其人格的不尊重。

3.知情权问题

从评审专家的角度考虑,评审人是否有权知道自己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从学位论文的作者角度来看,他是否也应该知道是哪位专家对他的学位论文提出了这些肯定和修改意见,或者否定了他的学位论文?

4.建立客观透明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制度

建立客观透明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制度是提高评审质量的关键。因此除少数抽查评审或特殊需要评审(如学位论文涉嫌学风问题的学术鉴定等)外,学位论文应实行非隐名评审。根据学位论文评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下几点设想:

(1)将学位论文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附录,附于答辩后正式定稿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一起存档,并提交国家图书馆等收藏单位向社会公开。其实1987年公布实施的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7713-1987)就明确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在其题名页中应标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姓名、职称和单位。将同行专家的评阅意见附在学位论文中至少有如下两点好处:①为阅读、利用博士学位论文的读者提供了一份具有权威性的专家指引,读者在阅读博士学位论文前可以先参阅专家的评阅意见,就可以较好地了解该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创新成果和特色,及有待改进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对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该博士学位论文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②有利于对同行专家评审学位论文的社会监督。评审专家的评阅意见不仅是供论文作者及其导师看,同时也要给博士学位论文的读者看,这样,评审专家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评价意见将会更加慎重而客观,因为评阅意见既是评审人对学位论文的评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评审人的治学态度,所以对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质量将是十分有益的。

(2)减少学位论文评审的份数,提高评审专家的评审酬金。目前每篇博士学位论文普遍要聘请5~7位同行专家评审,随着我国博士生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一些专家的案头有成堆的博士学位论文需要评审,他们有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任务,有自己指导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需要审阅修改,时间和精力都受到考验,特别是行内知名的专家更是难以应付学位论文评审的重负,过重的评审任务是影响目前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实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的质量在于“精”,而不在于“多”,因此建议每篇博士学位论文请3位同行专家评审就足够了,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同行专家的评审负担,有利于提高评审质量。同时应提高评审酬金,现在每份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酬金大约在200元左右,其实如果对一篇十多万字甚至篇幅更长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阅并写出较详细的评阅意见,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目前的评审费标准难以体现专家的辛勤劳动,也影响了专家评审博士学位论文的积极性。

(3)所有博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都应加入中国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向社会开放查阅,便于读者利用和监督。博士学位论文是国家重要的科技资源,将其封存在档案馆是一种科技资源的严重浪费,向社会开放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是利用这部分重要资源的便捷有效的途径,同时也是博士学位论文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将同行专家的评阅意见附录于博士学位论文之后,则同行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审意见也同时能接受社会的监督,这样也有利于提高学位论文的评审质量。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年第3期)


*本文的研究得到浙江省教育厅的课题(F30401)资助和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课题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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