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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015-10-12 08:58     (点击次数:)

吴晓求 宋东霞 安志伟

中国人民大学是第三批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学校对此项改革高度重视,认为这是自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在研究生教育领域的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对新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将产生重要影响,也为从整体上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经过讨论,学校认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是研究生教育理念、培养方式和管理体制的统称,包括招生制度、培养过程、资助体系、导师权责和管理模式等内容;所谓“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就是对上述研究生培养各环节中方向不明、职责不清、激励模糊、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状况进行根本改革。此项改革不局限于一时一事,而是立足长远,对原有的研究生培养制度采取全方位的、系统化的改革措施,核心是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立足学科特点,确立改革整体思路

中国人民大学是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研究型大学,学科的特点决定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难度非常巨大。一方面在于人文学科的特点要求从事专业学术研究需要有深厚的学术积淀,而博士研究生作为学术研究助理远比理工学科的实验助理难得多;另一方面在于学科的特点决定了人文社会学科的科研经费非常少,无论是国家社科项目还是部委科研项目,甚至于横向项目,经费都非常有限。对于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大学,在这样的科研经费基础上全面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难度非常大。因此,寻求符合学科特点的独特的改革思路成为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通过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中国人民大学立足自身学科专业特点,明确提出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分类指导、分层管理;科研导向、权责明晰”的改革指导思想。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是指统筹使用研究生培养经费和招生名额,并进行动态优化配置,建立具有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经费资源包括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部分学生交纳的学费、研究生导师的部分科研经费以及以其他形式筹集的资金。

“分类指导”和“分层管理”是指充分尊重各学科的学术研究规律和特点,建立切实可行、区别对待的管理体系。其中“分类指导”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人文学科、理学以及经学校审定的社会学科中基础理论和史学特点比较明显的学科给予一定的政策和制度上的倾斜,以保证和促进这些学科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结合学校实际,将改革的重点放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上。“分层管理”是建立新的学校、学院研究生培养分层管理模式。学校设计、制定总体改革方案,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及各项措施的实施进行宏观把握和总体管理;学院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方案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科研导向、权责明晰”是指树立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教育以科研为导向的教育理念,通过建立以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为评价基础的动态奖助金制度,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探索精神。同时进一步明晰导师在试行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中的权力和责任。

这样的改革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科发展实际,充分反映了改革的中心和重点,突出了改革的目标和路径,是指导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始终的核心精神和重要理念。

二、建立全新的招生名额配置机制,大力提高生源质量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在研究生招生环节全面树立以科研为导向、合理配置导师资源和学生资源的理念。学校从2008级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改革了以往招生名额在学院、专业和导师之间平均分配的状况,在综合考虑学科建设需要、导师科研项目和经费以及专业就业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了各学院、各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名额。在保证人文学科和理工学科必要的招生名额的基础上,研究生的招生名额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一些社会需求大的学科作适当倾斜,向研究水平高、科研项目多的导师作适当倾斜。

按照学校规定,自2008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实际招生数量,按既定标准从其科研经费中向博士研究生提供部分助研津贴。为具体落实“分类指导”原则,不同学科的博导招收博士研究生时需提供不同额度的助研津贴资金,其中人文学科、理学学科和经学校认定的个别史学特点明显的社会学科的博导招收第一个博士研究生时可不提供助研津贴资金。同时,有科研立项、课题经费的导师在提供一定额度的助研津贴资金基础上可以招收第二个或第三个博士研究生。这项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了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科研导向,也对博士生导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学校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求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与生源质量。例如,在研究生免试推荐工作中,采取“招生教师走出去,优秀生源引进来”的措施,赴外地部分重点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生,以争取优秀生源。在研究生复试面试环节,规范复试组织程序、加大复试成绩比重,使复试真正成为选拔高水平人才、保障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

三、以“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创建新型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目前,高等教育领域由于受到就业压力等方面的影响,在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着急功近利、浮躁虚华的不良学术风气,研究生学术根底薄弱,学术研究兴趣点飘移不定,哪个学科热门便追逐哪个学科的热点进行研究,相反,对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和经典论文、著作知之甚少,撰写的学位论文苍白无力。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因此,中国人民大学借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之机,从培养研究生的学术根基和学术底蕴开始,创建新型的研究生培养模式,这也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特色所在。

为此,学校提出要在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建立系统的、完备的、横跨中西学术平台的主文献制度。从2006年起,学校正式启动了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制度建设工程。各博士点学科专业为基础平台,由责任教授牵头,整合学科全体教师学术力量,本着“主流、经典、前沿”的甄选原则建立起学科专业精品文献库。截至2008年7月,学校已建成所有100个博士点的学科专业主文献库,共计97卷146册。这项浩大的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库的建立,凝聚了各博士点教师的智慧,是对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渊源和学术前沿的一次系统总结和全面追踪。

学校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库建设的目标是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人文社会科学以及特色理工学科全面、完整、动态的文献阅读制度和经典文献参考体系,并以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库的建立为开端和契机,全面改革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包括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学科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这是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各方面的一个全方位的改革。从2008级研究生开始,将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的研读作为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所有博士点学科专业开设了主文献研读课,这是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打破因人施教的传统,以专业高层次人才所应具备的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为基础,集合学科整体团队力量构建的专业课程体系。同时,为了深入推进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的研读机制,使其真正发挥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夯实学术根基、追踪学术前沿、引导治学精神和培养学术规范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在广泛调研基础上,于2008年修订了学校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管理办法,以制度规章的形式确定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是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考核重点。通过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制度建设,全面改革和完善了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模式,强化了对研究生学术基础的培养和学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培养环节的另一项举措就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研究生学制,这是在新时期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的一项重要改革,学校通过建立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制度,将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了真正意义上的研究生弹性学制。个别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在达到学校要求的学术标准后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两年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同时,因学位论文写作等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延期答辩。在研究生学制改革工作中,充分体现了分类指导的思想,学校对人文学科研究生与社会学科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做了不同的规定和学习要求。

学校试行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培养环节的一大亮点就是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国际性,并将此作为提升学校学科竞争力和人才培养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具有国际性的教育理念、具有国际学术水准的课程教学、科学研究,不断加强国际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确定为学校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性的基本内涵,并开始大胆探索和实施国际化步骤,以不断提高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为此,学校在成功举办两次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基础上,从2008级学生开始举办国际暑期学校,面向在校学生和国际学生,以项目建设和全英文的课程建设为主,积极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暑期学校项目或课程学习,倾听国内外一流学者系统的学术讲座,通过参与灵活多样的学术活动,与国内外研究生建立良好的学术关系,在广大研究生中营造宽松的、积极向上的学术风气。与此同时,学校通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北京市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项目,积极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赴国外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师从一流导师进行学习、深造。学校通过“985工程”和“211工程”项目支持,积极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竞赛等各种学术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四、建立动态、优化、具有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制度

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制度安排,自2008年起,学校统筹资金,正式设立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其发放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在校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给予在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中表现较优秀的研究生,用于资助这些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费、全部或部分助研津贴。

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分为“特等奖助金”、“一等奖助金”、“二等奖助金”三个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层次奖助金的具体金额有所差别,覆盖面总体上达到80%以上。特等奖助金金额不但高于本校的学费收费标准,还可提供全部助研津贴和充足的生活费,主要用于选拔拔尖人才;一等奖助金金额不低于本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并可提供部分助研津贴;二等奖助金金额也相当于本校的学费收费标准。这样的研究生奖助金配置体系完全打破了过去完全平均化的奖助金分配体制,对鼓励研究生潜心钻研学业具有重要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获奖资格的评定不是“终身制”,而是试行动态管理,每学年依据学生上一年度学业情况重新评定。评定依据是研究生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实行动态奖助金管理制度,目的是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提高,鼓励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将研究生教育资源真正用在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研究生身上,以切实激励这些学生从事艰苦的学术研究,资助他们取得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

五、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明晰导师权责

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学校在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均突出“科研导向”的要求。从2008年起,研究生导师资格原则上试行“自动升录”制,即凡是经学校人事部门职称评定聘为教授(或副教授)的人员,经过简易的导师核准程序,原则上均具有担任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资格。学术上特别优秀的副教授,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可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但其导师资格仍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核准。这是学校导师资格审定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目的是使真正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尽快承担起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与此同时,研究生导师资格在一定条件下可“暂停”或“自动中止”,即在学校组织的聘期考核中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其导师资格可自动暂停或中止。

在改革导师聘用制度的同时,学校也给予导师充分的权利,这是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出发点之一。导师特别是博士生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录取、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研究生助研岗位的申请和聘用等方面有充分推荐权,对所聘用研究生助研工作拥有考核权,学校充分尊重导师的这一权利。

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一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推进、发展和完善的系统工程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一项全方位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是对研究生教育理念的改革和创新,涉及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环节和各方面,改革系统、深入,涉及面广,因此,改革的难度较大。为此,中国人民大学在周密调研兄弟院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了校内6次院系、部处和教师座谈会,充分听取院系、部处领导和导师代表的意见。经过不断的宣传、沟通,全校上下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的认识基本统一,对改革方案的制定积极参与,使改革的顺利进行有了可靠的保障。

此项改革通过近一年来的试行,改革的初衷和指导思想越来越为广大师生所理解和赞同,以科研为导向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理念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各环节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加强;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制度建设对新时期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对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学术视野的拓展,学科发展脉络的把握,合理知识体系的构建和良好学术规范的培养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动态的研究生奖助金评定体系激发了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热情;同时,导师的权责得到进一步明晰,导师的责任心有所加强。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既是对以往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的梳理和总结,也针对原有研究生培养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是对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全面深化。针对这样一项巨大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工程,学校需要在实际运行中不断观察,总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修正和完善;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创新思路;需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地发展和深入。我们坚信,中国人民大学将以此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契机,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使研究生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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