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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三个基本问题
2015-10-12 09:03     (点击次数:)

陈新忠 李忠云 胡 瑞

研究生既是国家现实创新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未来创新的中坚力量。国家竞争力的提升有赖于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待于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科学化。然而,目前我国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中存在着评价对象模糊、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原则僵化等诸多问题,极大地影响了研究生教育的目标和效果。厘清“评什么”、“谁来评”和“怎样评”这三个基本问题是研究生教育的当务之急,是研究生创新能力发展的重要导向,也是现代高等教育改革乃至国家创新力和竞争力稳健提升亟待解决的重大基本问题之一。

一、评什么——评价内容的确定是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基点

自1999年以来,我国研究生规模持续递增,2007年达到119.50万人[1],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尽管过去30年里我国累计培养的200多万名硕、博士毕业生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仍然受到社会广泛质疑。人们在探讨缘由的同时,也对研究生创新能力本身进行反思——研究生创新能力到底是什么?包括哪些能力?解决这些困扰在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管理者和研究者心头的问题正是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切入点,其答案便是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具体要点和核心内容。

目前我国关于研究生创新能力的研究颇多,但对于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内涵及其评价内容予以剖析和分解的极少。研究生创新能力是随着“人才强国战略”的提出、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以及“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实施,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逐渐成为研究热点的。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国内公开发表的题名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论文、论著有240多篇(部),其中2003年至今就占200多篇(部)。在已发表的论文、论著中,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内涵进行明确分析的仅有30余篇(部),对“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内容做出分解的不到10篇(部)。已有的研究大多或探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问题,多为泛泛而谈;或比较国外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方式,归纳对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启示;或梳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发表个人策略性见解。为数不多的学者们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内涵的分析也见仁见智、各抒己见。杨叔子指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就是研究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朱清时提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除了悟性和记忆力外,还包括好奇心和兴趣、直觉和洞察力、勤奋刻苦和集中注意力等至关重要的素质[3];朱小军等认为,研究生的创新限指知识创新范畴,其创新能力由知识结构、智力水平、人格魅力等构成[4];吴巨慧认为,研究生创新能力是智力的高级表现,由构成智力的各种能力组成[5];叶海智等认为,研究生创新能力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综合,主要包括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四方面的要素[6];瞿海东等认为,自学能力、研究组织能力、人际表达能力、理论构思能力和前沿把握能力形成了研究生创新的能力结构[7];潘立等认为,研究生创新能力应当包括丰富广博的基础知识、敏锐的思维能力、全面的智力发展、良好的人格品质和强烈的研究动机[8]。衡量研究生创新能力,有的从思想道德、个性心理和认识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评价[9];有的选取课程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水平、科研工作能力[10],或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创新智力、创新方法运用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评价[11];有的从创新精神、创新思维、身心素质、创新环境、科学实践和研究成果五个方面进行评价[12]。内涵分析的差异性和评价内容的多样性一方面反映了国内在研究生创新能力研究上的百家争鸣,另一方面也昭示出学者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及其评价对象认识的有限性和模糊性。

其实,研究生创新能力是研究生创新素质的外现,关键是创新,核心是能力。研究生创新能力是指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和内外部条件,在科学研究上创造性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研究生创新能力,其落足点应为“能力”,应对“能力”进行科学分解。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研究生创新能力进行不同的划分。从性质上看,可分为理论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从结构上看,可分为准确的记忆力、集中的注意力、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像力、辨证的评价力和现实的创造力;从作用上看,可分为学习知识的创新能力、观察事物的创新能力、分析问题的创新能力、表达见解的创新能力、选择课题的创新能力、集成成果的创新能力、发展理论的创新能力和贯通实践的创新能力。此外,还可以从范围、目的、学科、专业等角度进行划分。我们将这些分解的研究生具体创新能力作为一级指标,再细分出二级指标作为评价内容进行考核,能避免依据不清、对象不明的现存问题,增强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谁来评——评价主体的确立是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关键

生活在特定时代和具体环境中,人们认识和评价事物都不可避免地带有自己的主观倾向性。对于同一事物,不同的评价主体会做出不同的评价。研究生创新能力究竟应该由谁来评?谁评才能做到科学合理?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是开展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基础。

在我国现行的研究生评价体系中,高校是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主体。高校通过考查研究生所学课程、发表文章和毕业论文来认识研究生的创新水平,评价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在现有关于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研究中,学者们也都是以高校为评价主体,从高校层面设计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如李志平、韩惠鹏以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发表论文情况、学位论文水平、科研工作能力为评价内容构建了农科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10];陈振斌、张万红以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思维、身心素质、创新环境、科学实践和研究成果为评价内容构建了普通高校的研究生创新能力灰色聚类评价模型[12];禹智潭、黄炳根以研究生的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创新智力、创新方法运用能力为评价内容构建了高等学校的工商管理研究生创新能力模糊综合评价模型[11]等。但是,如同企业产品由生产单位来评价会遭到顾客不满一样,研究生创新能力由培养单位——高等学校来评价也受到社会的普遍怀疑。有人认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高低不能由培养单位自己说了算,而应该在研究生毕业步入社会后由社会来评判。

然而,高校毕竟不同于企业,研究生也不同于企业产品。高校培养研究生是对高层次人才的塑造,是对人——生命个体创造潜能的挖掘和激发。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评价主体并非单一对象所能承担,而应由一系列对象来完成,具有系统性。①研究生是其创新能力自我认识的评价主体。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形成离不开研究生的自我认识和超越,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评价也同样离不开研究生的自我总结和反省。对于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努力和突破,研究生一般都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自我认识和评价。②研究生导师和高校是研究生学业创新能力的评价主体。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因学业而相处少则二三年,多则七八年,或指导学生,或相互合作,对研究生的学业表现最为熟知。作为研究生学业创新的启蒙者和促进者,研究生导师最有资格评价研究生学业的创新能力。高校则综合分析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对研究生的创新素质、成绩和潜能进行评价。③用人单位和业内同行是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评价主体。研究生参加工作后,其创新能力会在工作单位表现和发展。用人单位是毕业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激励者、受益者和考核者,是毕业研究生创新能力结果——事业成就的当然评价者。业内同行则从行业发展状况出发,对校内外研究生的创新水平予以认定。④社会人士和政府机构是研究生创新能力影响的评价主体。社会人士和政府机构的评价虽有较多一致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社会人士或民间团体注重从研究生创新成果的社会影响出发,对研究生的创新地位进行评价。政府机构则强调从国家发展需要出发,对研究生的创新贡献进行评价。总之,只有构建以研究生自我评价为基础,以导师和高校评价为依据,以用人单位和业内同行评价为主导,以社会人士和政府机构评价为参照的评价主体系统,才能对研究生创新能力有一个较为全面和客观的评价。

三、怎样评——科学的评价原则的制订是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保障

评价原则是评价行为的方向性要求,是指导评价的规范和准则。不同的评价原则会导致不同的评价行为,产生不同的评价效果。科学地制订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原则是开展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基本前提,是正确认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必要条件。

我国现行的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评价内容上学业优先,评价者将研究生的学业——在校研修课程的科目和成绩、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档次、毕业论文的写作水平和研究成果作为重要评价指标进行衡量。②评价主体上高校优先,政府、社会、用人单位等都将高校对研究生的综合鉴定作为重要依据对研究生进行衡量。③评价方法上量化优先,评价者把对研究生创新成果的定量分析作为核心部分进行衡量。在这些原则指导下,高校积极进行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用人单位招揽人才也有了初步依据;部分学者尝试开展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人们对研究生的创新水平有了初步认识。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的时候,一般优先考虑和录用那些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较多的研究生;一些学者也从研究生在校产出的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状况[13]、国际学术榜论文数量和原创性成果数量[14]等方面来评价我国研究生创新能力。但是,当前的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原则没有系统考虑研究生创新能力的积累性、延续性和成长性,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评价过度拘泥于学业、学校和量化,影响了人们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正确认识。

进行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既要遵循系统性原则,全面考虑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的内容、主体和方法;又要遵循发展性原则,充分关注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形成、生长和提升。具体而言,①在评价内容上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不仅表现在学业成绩上,而且表现于实践、实验中的问题处理方面;不仅表现在校内学习期间,而且表现于毕业后的具体工作和事业追求上。因此,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要理论与实践兼顾,校内与校外通评。②在评价主体上要做到个体和集体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以往的评价以高校为主体,注重集体评价。而科学的评价应突出个体体验,以研究生自评和导师评价为起点。评价中,研究生、导师和其他个体的评价要与集体评价有机结合,研究生的自我评价要与他人的相关评价有机统一。③在评价方法上要做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一元和多元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开展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要两者兼用、相互结合[15]。同时,评价者还要运用归纳研究与演绎研究、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实证取向与人文取向、功能范式与冲突范式等诸多方法进行分析,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实现中西融通、科际会通,推动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深入开展。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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